申报丨江苏省第八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认定
发布时间:2025-02-25 23:10:06| 浏览次数:
江苏省人社厅日前发布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第八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
在江苏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所在地区或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要任务,相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能力业绩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型企业培训机构,均可Kaiyun平台官方申报。
(一)面向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和“10+X”未来产业领域,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前沿新材料、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形机器人、量子科技、原子级制造等新领域新赛道,人才培养培训优势明显,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具有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二)具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效果评估、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
(三)具备能够满足线下、线上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和基础设施,有固定的教学培训场所、设备等硬件设施和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建有网络培训和管理信息化平台。
(四)能够紧跟重点前沿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研发适应本地区、本行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的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
申报机构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设区市属及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省属企事业单位向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申报;中央驻苏企事业单位、省直单位(含高校)、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
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将进行初审与推荐,并于2025年4月10日前汇总报送,具体时间以各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一)申报说明。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目的、申报优势、申报的可行性等。
(四)固定办公场地、培训场所证明(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租用场地提供3年以上租赁合同)。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人社部发〔2024〕37号),第八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遴选将向数字技术领域倾斜。